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
谢乙是在校学生,谢甲起诉要求确认与谢乙不存在亲子关系,并无意愿继续抚养谢乙。起诉之初,谢乙的母亲林某一直不出现,其他亲属亦不愿照顾谢乙。法院发出全国首份《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指定当地村委会担任谢乙临时监护人,判决确认谢甲与谢乙不存在亲子关系,并经多方渠道找到林某,对其进行家庭教育训诫。经回访,林某已接谢乙返回原籍读书生活。
曾先生等5人是珠海一小区住宅的业主。蔡先生承租了该小区9间商铺用于经营一家火锅店。该小区建于20世纪90年代,建设之初对一层商铺的用途未作具体规划,未设置专用的油烟管道。火锅店外安装有排烟管、排污管以及排污池等设施。曾先生等人认为,火锅店和商铺业主私自安装前述设施,商业污水、非生活废弃物、油污等都通过火锅店的排污池一股脑儿地排入小区用于排放生活污水的排污池
导读 微信的普及催生了微商这一特定行为模式,但微信账号在产生之初以个人为主体,许多自然人在原先的微信账号基础上发展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