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 的搜索结果,共21条

傅某某等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公司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超标两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故不能要求电动车车主对机动车的认知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已将案涉超标两轮电动车定性为机动车,但实践中又从未将此类车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而且,此类车辆也并不属于工信部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机动车。

车内一氧化碳中毒等于自杀?保险公司被判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山东男子穆冰(化名)在车内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其妻儿覃莉莉(化名)等三人向某财保公司山东分公司报案申请理赔,但该公司认为穆冰的死...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宣判涉外人身保险范围模糊案

  本报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罗曼)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出境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一定要明确保险责...

赵青、朱玉芳诉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外伤害是指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饮酒过量有害身体健康属生活常识,被保险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此完全可以控制、避免,故饮酒过量导致身体损害不是基于外来的、突发的和非本意的因素,不属于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据此申请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冯跃顺诉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实施致害行为的第三者处获得侵权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理赔,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已经获得侵权赔偿为由拒绝履行保险理赔责任。

李思佳诉西陵人保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一、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 二、保险合同中有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理赔。

如厕时摔倒死亡,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理赔?

  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胡某在被告保险...

意外保险是否能拒赔“猝死”

【案情】 2013年12月,艾某的妻子与某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保安康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的,赔偿保...

无证驾驶二轮电动车是否属于保险免责范围

【案情】 2014年5月,元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e 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偿意外伤害医疗费80%,赔偿限额10...

车祸致生理缺陷,配偶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 2013年10月,王某驾电动车与桑塔纳轿车的车主赵林浩相撞,后经治疗并鉴定,鉴定结论为“因外伤致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