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靳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欧某大量收购超过保质期的奶制品,并利用其作为经销商的便利,在内部经销商网挑选可在市场售卖的批号,在某省某地设立加工窝点,组织贺某、贺某某、高某及吴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喷涂篡改产品原生产日期和批号冒充新日期产品后,销往个别省份。
颜某因女儿喝普通奶粉过敏,自2018年4月起到某孕婴用品店购买某产品作为奶粉的替代品。2020年5月14日颜某再次到某孕婴用品店购买该产品,询问某孕婴用品店的经营者关某该产品的性能,关某明确表示该产品能“调节过敏体质”。
2019年5月18日、5月19日,李某购买某乳业公司生产的固体饮料18罐,单价每罐328元,共计5904元。该产品配料表上标注:葡萄糖浆、植物脂肪粉、氨基酸等配料。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近日,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提示,提醒公众安全使用防晒产品,不建议儿童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尤其是小年龄儿...
“五一”假期火车票已开售,一些第三方平台推出了付费抢票服务,售卖“加速包”等产品,声称可以优先购票。一些网友表示,第三方平台用技术...
□ 本报记者 张昊“我看到一款‘鸟苏啤酒’,我们的产品被仿冒了。”2020年10月,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法务人员接到该公司山东销售团...
阿迪达斯公司拥有“adidas”系列商标权,且知名度高。阮国强等人出资注册成立的正邦公司于2015至2017年先后三次被行政部门查获侵犯阿迪达斯公司“adidas”系列商标权的鞋帮产品,并被处以行政处罚,累计侵权产品数量高达17000余双。
鄂尔多斯公司于2004年2月14日取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的围巾、服装、手套等商品上。2015年6月,鄂尔多斯公司发现米琪公司在其天猫网网站的“米琪服饰专营店”上销售的“羊绒线”产品上突出使用了涉案商标中的显著要素,即“鄂尔多斯”中文文字。
2022年11月,郝某与某运公司签订《某运健身合约书》,约定由郝某办理一张两年卡,会籍费用为2680元,会籍卡买一年送一年,会员会籍有效期2年;合约第3条约定:此会籍为特价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袁某的父亲在某婴华发商都分店以499元的价格购买一辆儿童推车。在袁某父母带领乘坐在儿童推车内的袁某进入某市场正门时,推车前车轮遇到阻碍不能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