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 的搜索结果,共12条

在线租车公司未按照承诺足额投保三责险,应在不足范围内对消费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杨某与某租车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杨某通过某租车APP向被告某租车公司承租一辆小型客车,并按约享受“尊享服务”,租期4天。某租车公司为该租车APP的运营者。租车APP中说明:“在您购买尊享服务后,无需承担保险理赔范围内的损失以及保险理赔范围外的轮胎损失。”某租车公司在保险责任中承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200000元,但实际仅投保50000元。

店招与装潢合理使用商标的界限

 销售商在销售品牌商品时应在店招及店内装潢上合理使用商标。对于只销售特定商标商品的特许经销商而言,基于其特许经销的身份,在店招及店内装潢时使用特许经销商品的商标系基于销售的合理需要,不构成商标侵权。对于销售各种商标商品的销售商而言,其在店招和店内装潢时使用相关商标应基于其销售的合理需要。销售商店内确有销售某商标的商品时,在店招上使用该商品商标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应使消费者不会产生该店铺是仅销售该商标

保险公司迟延定损,运营车辆停运损失谁来赔?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车主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险,保险公司会先对车辆定损再进行赔偿,但若保险公司迟延定损,给...

保险公司迟延定损,停运损失谁来赔?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车主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险,保险公司会先对车辆定损再进行赔偿,但若保险公司迟延定损,给车主造成...

深圳市奕之帆贸易有限公司、侯庆宾与深圳兆邦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诺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鲤鱼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立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让与担保的设立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但就让与担保的实现问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则需要满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权利的情形等条件。双方当事人在设立让与担保的合同中约定,如担保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相关债务,即使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债权人亦有权主张行使让与担保权利。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林某某、陈某某诉蔡某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案

一、民事主体行使各自的民主权利,均应在法律赋予的限度之内,不得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为由侵害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主体各自行使民事权利导致冲突的案件,应当依据事实,判断各方当事人行使其民事权利的合法性与适度性,据此平衡上述权利冲突。

涉外贸易合同书范本-14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涉外贸易合同书范本-3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

雷茨饭店有限公司诉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该法第四条的规定,该法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判断被控侵权标识与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应在考虑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市场知名度的基础上,对比两者文字的音、形、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

合伙协议约定保本保收益,是投资还是借贷?

  中国法院网讯(王瑾)近日,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原告周某与被告谢某、吴某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