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打开软件、勾选同意《隐私政策》、输入手机号等信息……现如今,这些快速注册应用软件的流程,已成为多数人默认操作。软件通过《隐...
连续扣费多月用户不知情 提醒信息不显著用户难发现 “App扣费前提醒一声有那么难吗” 调查动机 今年4月初,本报刊发《本想免费...
央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你在使用社交类、购物类APP时,点赞过的内...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落地月余,办法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
被告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I陪伴者”,设定“AI陪伴者”的名称、头像、与用户的关系、相互称谓等,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AI陪伴者”与用户的互动内容,系统称之为“调教”。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确认收货、使用快递柜或驿站,快递企业或将面临罚款关闭、破坏监控等,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的事故发生单位将被处2倍...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确认收货、使用快递柜或驿站,快递企业或将面临罚款 关闭、破坏监控等,篡改、隐瞒、销毁相关数据的事故发生单位将...
应用软件经营者获取网络平台的海量用户数据并上传至服务器进行数据处理,使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海量用户账号、密码置于不确定的风险中,易损害网络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正常运行秩序、危及数据安全及用户权益的,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告人陈某任职的广东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为某通信分公司提供线上订单交付服务。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陈某利用其担任公司电话卡配送员、配送组长、片区主管的职务便利,先后招揽被告人梁某俊、李某剑等4人,在向手机卡用户交付手机卡过程中,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获取用户的实名制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微信、京东、抖音等账号,其中一张手机号码注册微信账号后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被
互联网平台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向用户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规则,并经用户同意,使用范围限于必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