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5日《扬子晚报》报道,近日,江苏扬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用人单位制作假期值班表并要求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按照该表上班,...
2022年2月,崔某到某高纤公司的车间工作。2022年3月,某高纤公司与该车间全体人员(含崔某)签订车间承包协议。承包协议约定,崔某等要遵守某高纤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本协议视为某高纤公司与该车间全体人员(含崔某)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
升职加薪本是一件高兴事,难免要和亲朋好友分享庆祝。然而把酒言欢之余与同事起了冲突并导致误伤,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将其辞退?宴请活...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的2024年春风行动刚刚结束,其间,累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6.4万场,发布岗...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大龄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被解雇案引发热议。法院依法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支付赔偿金...
阅读提示 因员工隐瞒相关情况被解雇,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例并不少。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也不应...
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某汽车服务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某汽车服务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周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吴某于2019年12月入职某医药公司,月工资为18000元。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