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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业限制之概念厘定

在我国,竞业限制有竞业禁止、禁止竞业、 竞业回避、竞业避让等各种不同称谓。其中, 谓之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者居多。

竞业限制之正当性辨析 ——以经营权与劳动权冲突及化解为视角

竞业限制调整的通常是以代理为特征的法律关系。劳动权保障、经营权维护 及市场竞争秩序是其规制的主要内容,而规范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又是劳动权保障、经营 权维护得以实现的保证。

四、竞业限制之局限性分析-结语

四、结语 竞业限制制度作为规制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其主要功能就在于对市场竞争主体的自由竞 争行为予以合理限制。竞业限制对于自由竞争的合理限制,具有鲜明的...

三、竞业限制之局限性之二:对劳动权的不合理限制

竞业限制尤其是劳动关系中的竞业限制,主要是通过对雇员劳动权的合理限制,实现其对雇主经营权(主 要是指雇主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竞争利益)的有效保护。但由于竞业限制之合理性标准向来难以确定,又使其对 雇员之劳动权的不合理限制经常难以避免。对劳动权的该不合理限制,主要表现为经营权与劳动权的冲突。

二、竞业限制之局限性之一:对人才流动的不合理限制

知识经济就是人才经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才逐渐成为第一资源。当今世界竞争的核心是关于 人才的竞争。

一、竞业限制之法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实务上最重要的概括性条款,不仅具有补充、验证实证法的机能,还是法解释的基准, 为法律伦理价值的最高表现,学者称之为“帝王条款”。情势变更、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均来源于诚实信用原 则,受该原则的支配。

竞业限制之局限性分析 — 以鼓励人才流动及劳动权保障为视角

竞业限制作为保护商业秘密及其他竞争利益的手段,既具有鲜明的正当性亦具有一定局限性。以 合理限制竞争等理论为具体内容的诚信原则,为竞业限制之法理依据。若背离该原则,竞业限制将会造成对人 才流动及劳动权的不合理限制,致人才市场僵化及人力资源浪费乃至危害雇员之生存权及发展权。竞业限制 合理性标准的确定,向来为难以破解之难题,就使实践中对人才流动及劳动权的不合理限制始终难以克服或 避免。

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生活中民间借贷案件较为常见,在这类案件中经常会出现第三人、中证人等在欠条上签名的情况。那么,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

“债务加入”还是“债务移转”,这钱由谁来还?

  在商业活动中,债务转让和债务加入是两个广泛使用的概念。债务转让是指将原债务的权益向其他方转移,而债务加入则是指将新的债...

广东惠州:惠城“小鹅绒”法治教育基地揭牌
广东惠州:惠城“小鹅绒”法治教育基地揭牌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陈俊婷)9月20日上午,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鹅绒”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区伟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